图录号/艺术家:

清末民国·范锦甫制金鼎商标款紫泥柿子壶

图录号:1579
拍卖信息
拍品名称:
清末民国·范锦甫制金鼎商标款紫泥柿子壶
图录号:
1579
年代:
清末民国
艺术家:
范锦甫
材质:
作品分类:
尺寸:
21×11.5 cm
起拍价:
开通VIP查看价格
拍卖公司:
西泠拍卖
拍卖会名称:
西泠印社 2012秋季拍卖会
专场名称:
中国历代紫砂器物专场 总成交额:RMB 879.52 万元 成交率:82.22%
拍卖时间:
2012年12月28日至31日
备注:
声 明:
款识:锦甫(盖款);金鼎商标(底款);跂陶氏、干庭(刻款) 镌刻:亦足以畅叙幽情。庚午秋日,宜兴跂陶氏刻。干庭作。 说明:此壶气韵饱满,作柿子形,把、钮、流呈竹节状。正面钤刻跂陶款,刻印“吴”,应为吴德盛陶器行老板吴汉文亲自操刀所刻。而壶反面又有干庭刻款,应为陶刻大家任淦庭所为。而此壶本身又为范大生之子范锦甫所制。因此,此壶可谓一件制、刻皆精之品。 款识简介: 1. 锦甫,范锦甫,清末民国制壶大师范大生之子,承其家学,擅长制福寿壶、合梅壶、掇球壶等,其作品亦有用其父“大生”章款者。 2. 金鼎商标,由吴德盛陶器行创立人吴汉文注册之商标。其商标中间由“吴德盛”三字构成金鼎图案,上下左右四角为楷书“金鼎商标”四字,作为该店订制产品的专用品牌印记。 3. 跂陶氏,吴德盛陶器行出产之商品,凡名工代为制作和镌刻者,署“跂陶氏”、“企陶”、“启陶”等名款。而由吴汉文亲自操刀者,往往加刻“吴”字。 4. 干庭,任淦庭(1888-1969),民国陶刻名家,字缶硕 ,号石溪、聋人、大聋、左民、左腕道人。任淦庭潜心研究陶刻技艺,其技艺上承金石家陈懋生、陈研卿、沈瑞田、卢兰芳、韩泰、邵云儒等,下传当今陶刻名家徐秀棠、冯希雅、谭泉海、毛国强、鲍志强、沈汉生、咸仲英、鲍仲梅等,被认为是宜兴陶刻史上承上启下的人物,对中国美术界特别是紫砂陶刻界影响极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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