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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录号/艺术家:

赵朴初  致游骧等有关宁波七塔寺方丈月西的信札  

图录号:3412
拍卖信息
拍品名称:
赵朴初  致游骧等有关宁波七塔寺方丈月西的信札  
图录号:
3412
年代:
1987年12月1日作
艺术家:
赵朴初
材质:
信札 一通一页
作品分类:
尺寸:
24×17cm
起拍价:
开通VIP查看价格
拍卖公司:
西泠拍卖
拍卖会名称:
西泠印社二〇二一年春季拍卖会
专场名称:
中外名人手迹暨三宁斋旧藏专场
拍卖时间:
2021年7月23日至7月25日(周五至周日)
备注:
声 明:
识文: 周、游、郑诸位同志:月西情况,我在宁波时已有所闻。曾向市宗教处长提议,请他告诉月西,要将家室搬出,并补戒。处长说已几次劝告月西,他不听。我说如果不听,就不能让他当方丈和佛协职务。七塔寺问题不解决,将会引起很坏后果。我想:①可否将此事函告省宗教局杨子林局长,请协助宁波市宗教处解决问题。②在此次寺庙管理座谈会上,对这类问题作出一个严肃的决定,订入试行办法内。请商处。赵朴初。十二月一日。   说明:时任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周绍良、副秘书长游骧等上款。    此为赵朴初有关处理宁波七塔寺方丈月西问题的信札,1987年12月1日作。    信中主要为解决群众反应七塔寺方丈月西携家属居住寺内事而作。据信言,此前10月,赵朴初在宁波时已获知此事,且地方宗教处几次劝告月西将家室搬出寺庙未果。宁波为对外开放城市,七塔寺有众多华侨信徒来访,此一问题对大陆地区佛教信誉影响很坏,赵朴初遂致信佛协,嘱浙江省宗教局协助宁波市宗教处解决此事,并将此类严重问题“订入试行办法内”。    附中国佛教协会致时任浙江省宗教事务局局长杨子林函2页,含周绍良、游骧、金章和批复;光德法师等有关七塔寺举报信6通13页。 作者简介:赵朴初 ,晚号片石,安徽太和人。历任全国政协副主席、全国人大副委员长、中国佛教协会主席、西泠印社社长。工诗词书法,功力深厚,超尘脱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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