图录号/艺术家:

康有为 行书 杭州高庄纪游诗

图录号:12
拍卖信息
拍品名称:
康有为 行书 杭州高庄纪游诗
图录号:
12
年代:
1915年
艺术家:
康有为
材质:
纸本 立轴
作品分类:
尺寸:
178×46.5cm
估价:
开通VIP查看价格
成交价:
RMB:开通VIP查看价格

HK:0
USD:0 GBP:0 EUR:0

拍卖公司:
西泠拍卖
拍卖会名称:
西泠印社 2014春季拍卖会
专场名称:
中外名人手迹专场 成交额:RMB 3,834.33万 成交率:90.38%
拍卖时间:
2014年05月03日-06日
备注:
声 明:
识文:湖水仍清柳放绵,高庄庭户尚依然。记携幼女曾三宿,苏武重来十九年。 款识:戊戌(1898)前一岁携长女同薇游西湖宿高庄,奔亡十九年归,再居高庄,感赋高庄主人。南海康有为更生。 钤印:康有为印(白)维新百日出亡十六年三周大地游遍四洲经三十一国行六十万里(朱) 著录: 1. 《近代中国史料丛刊·康南海先生年谱续编》,P110,康同璧编,文海出版社,1972年。 2. 《万木草堂诗集——康有为遗集》,P325,上海文物保管委员会文献研究部,上海人民出版社,1996年。 说明:此诗写于1915年三月,康有为和门人王公佑、邓百村及女儿康同璧、康同复、康同琰、康同篯等重游杭州西湖高庄之际。 1897年,正是戊戌变法的前一年,康有为曾与长女康同薇同游西湖,宿于高庄,不想再次回返时已经是堪堪十九年之后。在诗中,他将自己在海外奔亡的经历比作苏武在异国流放的生活。诗前提到“感赋高庄主人”,这位高庄主人即吴德潚,当时任钱塘县知县,曾招待康有为在杭州之行,亦是支持维新变法的开明人士。但如今重到此地,却物是人非,变法与新政俱往矣,故而令康有为触景动情,感赋此诗。 作者简介:康有为(1858~1927),原名祖诒,字广厦,号长素,又号更生,别署西樵山人、天游化人,世称南海先生,广东南海人。清光绪举人,授工部主事。近代政治家、维新派首领。精书法,书宗北碑,为清末民初书法大家。著述颇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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